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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亲密关系中,伴侣双方都希望对方能够懂得自己,甚至跟一个人一样,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基本只是美好的幻想。
虽然婚姻让男女双方走到了一起,在称呼上也会习惯性地从“我”换成“我们”,但即使关系再好,都难免会有小摩擦。
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因之一就是行动者/观察者偏差,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与对观察到的伴侣的类似行为的解释完全两样。
尽管伴侣之间有着深入的了解,仍然会强烈地受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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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常能深切地感受到影响自己行为的外部压力,因而对自己行为的解释容易做出外部归因,就是把自己的失误归咎于不受自己掌控的外部环境因素。
比如噪音让自己不能平静,别人一直在和自己说话,所以才做错了等等。
但他们却注意不到同样的环境也会影响到他人,从而在解释他人一样的行为时,常常归因于他们的内部原因,如意图或性格。
比如同样的环境因素,在批评对方时就可能会说,你本来就是这么急躁,和噪音有什么关系。
这就等于是在使用双重标准来看待同样的行为,引起矛盾的可能性就很大。
几乎人际交往的任何一方对彼此具体的行为表现都有相当程度的共识,比如说话的口气是急躁还是平缓,但在解释行为的原因时却可能各执一词。
伴侣双方很可能意识不到彼此归因上的这种差异,而是都可能认为另一方会像自己一样看问题。
所以就会因为隔阂而吵架,且这时双方的想法还是不同的,一方会想“她这样做真令我生气”,而另一方可能想的是“他脾气这么暴躁,真该学学如何控制自己了”。
因为没有涉及问题的本质,就不可能很好地解决矛盾。
还有的时候,伴侣彼此可能会表现出自我服务偏差。
事情顺心时人们很容易认识到自己所起的作用,而情况变糟时则喜欢寻找外部理由。
比如,当双方如胶似漆时,则常常认为自己居功至伟;
当双方反目成仇时,则认为自己仍无可厚非。
可是,人们都能估计到他人存在自我服务偏差,而看不到自己也存在。
例如大多数人都能轻易地认识到别人对功劳过分的自居,对失败苍白的托词;
但却认为自己类似的自我服务偏差明智而准确。
这部分是因为即使在自己的善良意图没有实现的情况下,人们仍能清醒地意识到它,并给予充分的肯定;
而判断别人则仅仅依据他们的行为,完全无视行动的意图。
比如自己心里想过给妈妈买个礼物,实际却没有买,有人会觉得这也是良善,但从妈妈的角度看你并没有什么表示。
特别是发生争吵时,夫妻双方都倾向于认为争吵是对方的过错。
如果发生了婚外情,人们往往认为自己的风流韵事不过是无伤大雅的逢场作戏,但却认为对方同样的出轨行为伤风败俗、令人痛彻心扉。
所以,伴侣们各自不同的视角使得自己能更好地开脱罪责,而不会同样地原谅朋友或爱人所犯的错误。
而且,他们还倾向于认为争执和冲突是对方首先挑起的。
大多数人会觉得自己很好相处,但对方有时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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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婚姻把两个人牵系到了一起,但这毕竟是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
即使说“好的跟一个人一样”,也不是一个人。
所以,我们在看待伴侣的行为时,就要首先明白“即便是你最亲密的伴侣也很少能真正理解你所有行为的原因”。
这对于那些幻想完美婚姻的人来说是个打击,但换个角度想想,你和你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几十年,他们是不是都能准确把握住你的想法呢?
显然是不一定的,既然如此,又何必强人所难呢?
2、如果伴侣有意识地去努力了解对方的观点,行动者/观察者效应就会减少。
了解原因的过程也是把自己带入具体场景的过程,我们在做出决定的时候,不仅仅会受自身条件的影响,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当了解了伴侣做事的起因,并考虑“如果我是他,在那个时刻会怎么做”,就很可能理解对方了。
不过,虽然行动者/观察者偏差会减少,但却很少会完全消失。
原因在于,有的人即使了解了伴侣行为的原因,但还是自信会比对方做的好。
3、对于自我服务偏差来说,就要注意用平常的心态来看待自己。
其次,如果你有善心,也要有善行,因为行为才是别人评判问题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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